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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律协召开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7年09月25日作者:湖北律协
9月20日,省律师协会八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武汉召开。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军部长在“全国律协九届八次常务理事会”、“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”、“建立律师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”上的讲话、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实施办法,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精神,通报了全国律协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情况,讨论并通过了《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年度述职及评议办法》、《湖北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细则(草案)》和《湖北省律师协会关于〈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(试行)的实施细则〉》、《关于组建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建议方案》、《关于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、委员建议名单》、《关于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分工建议名单》。八届省律协会长岳琴舫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张军部长强调的“讲政治、履职责、促改革、重自律”四句话,为律师协会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南。张军部长针对律师队伍建设、律师权益保障和违纪惩戒问题,提出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,突出和强化律师协会的职能作用,是协会加强自主管理、自我革新、自我发展的必经之路。
会议要求,全省各级律师协会、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军部长讲话精神,要在协会的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,要在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中加以贯彻,要在律师个人的执业、学习中加以贯彻,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
省律协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监事长、副监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参加会议。
会议要求,全省各级律师协会、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军部长讲话精神,要在协会的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,要在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中加以贯彻,要在律师个人的执业、学习中加以贯彻,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
省律协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监事长、副监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参加会议。
常务理事会前还召开了八届省律协第四次会长办公会。